HP LaserJet 4000 Printer series - 5 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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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服務

91

5

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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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服務

惠普保證聲明

惠普保證聲明

惠普保證聲明

惠普保證聲明

HP 產品

HP LaserJet 4000、4000 N、4000 T、
及 4000 TN 雷射印表機

1

HP 保證其硬體、附件、及供應品在上述期限內,不會有材料及製作
的瑕疵。在保證期限內,若您通知 HP 其產品有上述的瑕疵,HP 會
依其選擇對證明確有瑕疵的產品提供修理或替換。

2

在上述保證期限內,HP 保證其軟體在適當的安裝及使用的情況下,
不會因為材料或製作的瑕疵,而無法執行其程式指令。在保證期限
內,若您通知 HP 其軟體有上述的瑕疵,HP 會為您替換一份有上述
瑕疵而無法執行程式指令的軟體。

3

HP 不保證 HP 產品的運作不會中斷或是沒有錯誤,HP 產品中可能
有回廠翻修而性能相當於新品或偶然使用過的零件。如果 HP 無法
在合理的期間內,修復或替換任何產品至保證的品質,您將產品退
回後,可獲得原購買價格的全額退款。

4

本保證期限由購貨日期開始算起。若產品是由 HP 安裝的,則保證
期由安裝日期算起。如果客戶無法安排在交貨日期起 30 天之內讓
HP 安裝該產品,或是客戶延誤安裝日期,則保證期由交貨日期起的
第 31 天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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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第 5:

支援服務

TC

5

本保證不適用於以下原因所造成的瑕疵:

a

不當的維護或校準,

b

使用非

HP 的軟體、介面、組件、或供應品,

c

未經授權的改裝或濫用,

d

在不合產品規定的環境規格下使用,或是

e

不當的安裝位置或維護。

6

上述保證是

HP

唯一且所有的保證。除此之外並無其它任何書面或

口頭的明示或默示保證。HP

尤其不承諾其產品的可適銷性或針對某

特定用途之適用性保證。

7

經具有管轄權的法院判定

HP 的瑕疵產品直接造成有形資產的損

害,HP

對用戶的補償責任每件意外不超過美金

$300,000

元或是該

有形資產的實際購買價格(以較高的為準)。對同樣情況下的人體
傷害或死亡損失,HP 的補償也不超過美金

$300,000

元。

8

本保證聲明中所述的補償方式,是您唯一且所有的補償。除了上述情
況,不論是根據合約、民事侵犯、或其它任何法律上的基礎,HP

於資料的損失,以及直接、特殊、偶發、衍生(包括利潤的損失)、
及其它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保證期限內及過後的維修服務

保證期限內及過後的維修服務

保證期限內及過後的維修服務

保證期限內及過後的維修服務

如果印表機硬體在保證期限內故障,請洽詢 HP 授權的支援服務

商。(請參閱本手冊前面的「HP 支援服務」資訊。)

如果您的印表機硬體在保證期過後出現故障,而且您有購買惠普公

司的維護合約或是 HP Support Pack,請按合約上的指示提出服務
要求。

如果您沒有惠普公司的維護合約或是 HP Support Pack,請洽詢 HP 授

權的支援服務商。(請參閱本手冊前面的「HP 支援服務」資訊。)

當您將設備寄回惠普或其授權維修服務商修理時,請參考下一頁的
「重新包裝印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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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第 5:

支援服務

93

重新包裝印表機

重新包裝印表機

重新包裝印表機

重新包裝印表機

拆下並保留印表機所裝的 DIMM 記憶體模組(dual in-line memory

modules)。請參閱第 C-2 頁的說明。

拆下並保留印表機所裝的選項附件(例如雙面列印模組或是硬式磁碟)。

拆下並保留碳粉匣。

小心

小心

小心

小心

為避免損壞碳粉匣,請將它儲存在原包裝材料中,或將它儲存在盒子
內,以避免曝露在光線下。

可能的話,請用原紙箱及包裝材料。(郵寄時因包裝不良而造成的

損壞,用戶必須承擔責任。)如果您已丟棄原包裝材料,洽詢您當
地的郵寄服務公司,以取得重新包裝印表機的資訊。

可能的話,請附上您印表機的列印樣本,以及 50 到 100 張列印不

正確的紙張或其它列印媒體。

附上一份填好的維修服務資料表(第

95 頁)。

HP 建議您購買郵寄設備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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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支援服務

TC

碳粉匣壽命的有限保證

碳粉匣壽命的有限保證

碳粉匣壽命的有限保證

碳粉匣壽命的有限保證

注意

注意

注意

注意

本保證適用於隨本印表機所附的碳粉匣。

本保證取代所有

7/19/96 以前的保證。

HP 保證其碳粉匣在碳粉用完之前,不會有材料或製作上的瑕疵。本保
證適用於新的 HP(Hewlett-Packard)碳粉匣上任何瑕疵或故障。

保證期有多久?

保證期有多久?

保證期有多久?

保證期有多久?

本保證在碳粉用完時失效。

我怎麼知道

我怎麼知道

我怎麼知道

我怎麼知道

HP

HP

HP

HP

碳粉匣的

碳粉匣的

碳粉匣的

碳粉匣的

碳粉用完了?

碳粉用完了?

碳粉用完了?

碳粉用完了?

印表機控制板會顯示出 TONER LOW 的訊息,表示碳粉快用完
了。(此時碳粉匣仍可列印 100 至 300 頁文件。)

HP

HP

HP

HP

會怎麼處理?

會怎麼處理?

會怎麼處理?

會怎麼處理?

HP 對證明確有瑕疵的產品,依其選擇,會為您替換或是按原購
買價格退款。如有可能,請附上一份由有瑕疵碳粉匣印出的列印
樣本。

本保證不適用哪些情況?

本保證不適用哪些情況?

本保證不適用哪些情況?

本保證不適用哪些情況?

本保證不適用於重新填裝碳粉、碳粉用完、濫用或錯誤使用、或
以任何方式變更碳粉匣。

我要如何退回有問題的碳

我要如何退回有問題的碳

我要如何退回有問題的碳

我要如何退回有問題的碳

粉匣?

粉匣?

粉匣?

粉匣?

若碳粉匣確有瑕疵故障,請填妥維修服務資料表(第

99 頁),並

附上一份由瑕疵碳粉匣印出的列印樣本以顯示問題的所在。將維修
服務資料表及碳粉匣退回到原購買地點,以取得替換的碳粉匣。

地方及所在國家的法令有

地方及所在國家的法令有

地方及所在國家的法令有

地方及所在國家的法令有

何影響?

何影響?

何影響?

何影響?

本有限保證明載您特定的法律權益,但是根據您所在的省、市、
及國家地區之不同,您也可能會有其它的權益。本有限保證是
HP 對碳粉匣唯一且所有的保證,並且取代所有相關本產品的其
它保證。

不論是根據本保證或其它理論基礎,HP 對任何附屬、後果
性、特殊、間接、懲罰、警告、及利潤的損失,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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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第 5:

支援服務

95

維修服務資料表

維修服務資料表

維修服務資料表

維修服務資料表

本印表機具有一年的到府服務保證,但是您若需要送修本印表機,請附上本表。

是誰送修這項產品?

是誰送修這項產品?

是誰送修這項產品?

是誰送修這項產品?

日期

聯絡人:

電話:( )

第二聯絡人:

電話:( )

送回地址:

特殊運送指示:

送修的產品?

送修的產品?

送修的產品?

送修的產品?

機型名稱:

機型號碼:

流水號:

設備送修時請附上所有相關的列印樣本,但是不要把與維修無關的附件送來,例如是手冊或清潔用品等。

所需的維修?

所需的維修?

所需的維修?

所需的維修?

(如有需要,請另外附上說明。)

1.

請描述故障的狀況。(故障的情形為何?故障發生時您在做什麼?當時使用的軟體?故障會重複出現嗎?)

2.

如果故障間歇的出現,多久出現一次?

3.

本送修產品與下列哪些設備連接?(請註明製造廠商和型號)

個人電腦:

數據機:

網路:

4. 備注:

付費方式?

付費方式?

付費方式?

付費方式?

在保證期內

購買/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附上購貨憑據或有原交貨日期的交貨文件。)

維護合約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維修服務訂單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是保證期限內或是依據維護合約的維修,否則您必須附上訂單號碼及

除非是保證期限內或是依據維護合約的維修,否則您必須附上訂單號碼及

除非是保證期限內或是依據維護合約的維修,否則您必須附上訂單號碼及

除非是保證期限內或是依據維護合約的維修,否則您必須附上訂單號碼及/

//

/或授權簽名以要求維修服務。

或授權簽名以要求維修服務。

或授權簽名以要求維修服務。

或授權簽名以要求維修服務。

如果標準的維修服務價格不適用,則按最低訂單價格計費。有關標準的維修服務價格,請洽詢授權
的 HP 修護中心。

授權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帳單地址:

特殊帳單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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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第 5:

支援服務

TC

HP

軟體使用執照條款

軟體使用執照條款

軟體使用執照條款

軟體使用執照條款

注意:

注意:

注意:

注意:本軟體的使用,必須符合下述

本軟體的使用,必須符合下述

本軟體的使用,必須符合下述

本軟體的使用,必須符合下述 HP

HP

HP

HP 軟體使用執照條款,使用本軟體即表示您接受這些使用執照條

軟體使用執照條款,使用本軟體即表示您接受這些使用執照條

軟體使用執照條款,使用本軟體即表示您接受這些使用執照條

軟體使用執照條款,使用本軟體即表示您接受這些使用執照條

款,若不接受這些條款,請退回本軟體以取得全額退款,若本軟體是由其它產品所附

款,若不接受這些條款,請退回本軟體以取得全額退款,若本軟體是由其它產品所附

款,若不接受這些條款,請退回本軟體以取得全額退款,若本軟體是由其它產品所附

款,若不接受這些條款,請退回本軟體以取得全額退款,若本軟體是由其它產品所附帶的,將整個未曾使

帶的,將整個未曾使

帶的,將整個未曾使

帶的,將整個未曾使

用的產品退回,以獲得全額退款。

用的產品退回,以獲得全額退款。

用的產品退回,以獲得全額退款。

用的產品退回,以獲得全額退款。

除非您和 HP 另有書面合約,您對所附軟體的使用,受下述使用執照條款的約束。

使用執照的授權

使用執照的授權

使用執照的授權

使用執照的授權

HP 授權您使用一份本軟體。「使用」意指儲存、載入、安裝、執行、以及顯示本軟體。您不可修改本軟
體,或是解除本軟體中任何使用執照或是控制的功能。如果本軟體的使用執照允許「同時使用」,您不能讓
超過使用執照所允許數目的用戶同時使用本軟體。

所有權

所有權

所有權

所有權

本軟體的所有權及版權,係由 HP 及其第三方面供應商所擁有,您的使用執照不授予您任何本軟體的所有
權,它也不是本軟體任何權益的交易契約。當使用執照條款遭到侵犯時,HP 的第三方面供應商,有權保護
其對本軟體的權益。

複製與改編

複製與改編

複製與改編

複製與改編

除非複製與改編是本軟體授權使用範圍內的基本步驟,您只有在製作儲存備份時,才能複製或改編本軟體。
所有複製或是改編的拷貝上,都必須註有原版軟體上的版權說明。您不可將本軟體上載到任何電子佈告欄及
其他公眾的網路系統。

禁止分解或解密

禁止分解或解密

禁止分解或解密

禁止分解或解密

除非事先經

HP 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對本軟體擅自加以分解或反向編譯。在某些法律管轄區,有限度的分解

或反向編譯可能不需 HP 的同意。當 HP 提出要求時,用戶須提供 HP 所有關於分解及反向編譯的合理

細資訊。除非解密是使用本軟體必需的步驟,您亦不可將本軟體解密。

轉讓

當您轉讓本軟體給他人時,您的使用執照隨即自動終止,轉讓時,您必須提交本軟體,以及所有複製拷貝及
相關文件給受讓人,受讓人必須接受本軟體的使用執照條款才能接受此轉讓。

終止

終止

終止

終止

當您違反使用執照的任一條款時,HP 可終止您的使用執照。當 HP 終止您的使用執照時,您必須立刻將本
軟體(包含所有拷貝、改編、以及任何形式的合併)銷毀。

出口限制

出口限制

出口限制

出口限制

您不可在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或規章的情形下,出口或轉出口本軟體或其拷貝和改編。

美國政府單位限制

美國政府單位限制

美國政府單位限制

美國政府單位限制的權益

的權益

的權益

的權益

本軟體及其相關文件,係完全用私人經費發展製造的。並以任何適用之「商用電腦軟體」(定義在 1988 年
10 月的 DFARS 252.227-7013 條款、1991 年 5 月的 DFARS 252.211-7015 條款、或是 1995 年 6 月的
DFARS 252.227-7014 條款)、「商用項目」(定義在 FAR 2.101 a)、「限制的電腦軟體」(定義在 1987
年 6 月的 FAR 52.227-19 條款)之形式、或是其它所有相關單位規章及合約條款中所述條例提供及授權給
用戶的。對於軟體及相關文件,您僅具有上面適用的

FAR 及 DFARS 條款中所述的權益,或是 HP 標準軟體

合約中對於產品所提供

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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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第 5:

支援服務

97

世界性銷售服務網

世界性銷售服務網

世界性銷售服務網

世界性銷售服務網

世界性銷售服務網

在聯絡任何 HP 的世界性銷
售服務網單位前,請先洽詢
本手冊前面所列出的客戶支
援服務中心的電話。

澳洲:

澳洲:

澳洲:

澳洲:

Hewlett-Packard Australia Ltd.
31-41 Joseph Street
Blackburn, VIC 3130
電話: (61) (3) 272-2895
傳真: (61) (3) 898-7831

硬體維修中心:
電話: (61) (3) 272-8000

延長的保證服務:
電話:

(61) (3) 272-2577


客戶資訊中心:
電話: (61) (3) 272-8000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China Hewlett-Packard Co. Ltd.
Level 5, West Wing Office
China World Trade Center
No. 1, Jian Guo Men 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電話: (86)

(10) 6505-3888,

5450

分機

傳真: (86)

(10) 6505-1033


硬體維修中心及延長的保證服務:
電話: (86)

(10) 6262-5666

6101 或 6102 分機

(86)

(10) 6261-4167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

Hewlett-Packard Asia Pacific Ltd.
17-21/F Shell Tower, Times Square
1 Matheson Street, Causeway Bay
Hong Kong
電話: (852)

2599-7777

傳真: (852)

2506-9244


硬體維修中心:
電話: (852)

2599-7000


延長的保證服務:
電話: (852)

2599-7000


客戶資訊中心:
電話: (852)

2599-7066

印度:

印度:

印度:

印度:

Hewlett-Packard India Ltd.
Paharpur Business Centre
21 Nehru Place
New Delhi 110 019
電話: (91) (11) 647-2311
傳真: (91) (11) 646-1117

硬體維修中心及延長的保證服務:
電話: (91) (11) 642-5073
(91) (11) 682-6042

日本:

日本:

日本:

日本:

Hewlett-Packard Japan, Ltd.
3-29-21 Takaido-higashi
Suginami-ku, Tokyo 168
電話: (81) (3) 3335-8333
傳真: (81) (3) 3335-8338

硬體維修中心:
電話: (81) (4) 7355-6660
傳真: (81) (4) 7352-1848

韓國:

韓國:

韓國:

韓國:

Hewlett-Packard Korea
25-12, SHP House
Yoido-dong, Youngdeungpo-ku
Seoul 150-010
電話:

(82) (2) 769-0114

傳真:

(82) (2) 784-7084


硬體維修中心:
電話:

(82) (2) 3270-0700

(82) (2) 707-2174

(DeskJet 印表機)

(82) (2) 3270-0710

(硬體)

延長的保證服務:
電話:

(82) (2) 3770-0365

(送修)

(82) (2) 769-0500

(到府)

紐西蘭:

紐西蘭:

紐西蘭:

紐西蘭:

Hewlett-Packard (NZ) Limited
Ports of Auckland Building
Princes Wharf, Quay Street
P.O. Box 3860
Auckland
電話:

(64) (9) 356-6640

傳真:

(64) (9) 356-6620

硬體維修中心及延長的保證服務:
電話:

(64) (9) 0800-733547

客戶資訊中心:
電話:

(64) (9) 0800-651651

新加坡:

新加坡:

新加坡:

新加坡:

H-P Singapore (Pte), Ltd.
150 Beach Road #29-00
Gateway West
Singapore 0718
電話: (65)

291-9088

傳真: (65)

292-7089


硬體維修中心及客戶資訊中心:
電話: (65)

272-5300


延長的保證服務:
電話: (65)

374-3173-

65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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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支援服務

TC

世界性銷售服務網(續上頁)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Hewlett-Packard Taiwan Ltd.
8th Floor
337, Fu-Hsing North Road
Taipei, 10483
電話:

(886) (2) 712-0404

傳真:

(886) (2) 715-3107


硬體維修中心,請電:
(886) (2) 717-9673(北部)
(886) (4) 327-0153(中部)
(886) (8) 073-3733(南部)

延長的保證服務,請電:
電話:

(886) (8) 021-1666

泰國:

泰國:

泰國:

泰國:

Hewlett-Packard (Thailand) Ltd.
11th Floor Pacific Place
140 Sukhumvit Road
Bangkok 10110
電話:

(66) (2) 254-6720

傳真:

(66) (2) 254-6731


硬體維修中心及延長的保證服務,請
電:
電話:

(66) (2) 661-3900

6001 或 6002 分機

客戶資訊中心:
電話:

同上(分機 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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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規格 A-1

A

規格